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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第74号-78号)
发布时间:2024-01-2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74

 

葛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2023年第三十六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8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3016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2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3016

(三)批准时间:2023811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批准征收土地面积1.23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1.23公顷(耕地0.48公顷、非耕农用地0.75公顷)。

(二)范围:葛各庄村位于东至垃圾处理厂、西至大广高速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用于龙湾郊野单元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29日至20242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县人民政府

2024129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75

 

洪城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2023年第三十六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8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3016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1.4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3016

(三)批准时间:2023811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批准征收土地面积11.43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11.40公顷(耕地5.25公顷、非耕农用地6.1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3公顷。

(二)范围:洪城村位于新区公益性公墓附近西至马务头村)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用于龙湾郊野单元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29日至20242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县人民政府

2024129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76

 

马务头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2023年第三十六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8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3016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7.2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3016

(三)批准时间:2023811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批准征收土地面积7.21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7.13公顷(耕地3.91公顷、非耕农用地3.2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8公顷。

(二)范围:马务头村位于东至洪城村、西至垃圾处理厂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用于龙湾郊野单元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29日至20242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129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77

 

王家场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2023年第三十六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8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3016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4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3016

(三)批准时间:2023811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批准征收土地面积1.41公顷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1.41公顷(耕地0.79公顷、非耕农用地0.62公顷)。

(二)范围:王家场村位于垃圾处理场附近(西至葛各庄村,东至马庄干渠)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用于龙湾郊野单元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29日至20242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县人民政府

2024129

 

 


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78

 

韩西楼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2023年第三十七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7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3007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6.5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3007

(三)批准时间:2023715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6.51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5.91公顷(耕地1.41公顷、非耕农用地4.5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60公顷

(二)范围:韩西楼位于东至环村东路、西至仇小王村的土地

(三)用途:依据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起步区EA4东延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29日至202422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县人民政府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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