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讲文明·树新风】别让不文明,辜负沿途风景
发布时间:2026-06-2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文明旅游,是彰显素养的最美名片。让我们出游时遵守景区规定,爱护环境与公共设施,尊重民俗风情,用言行守护旅途美好。但仍有部分游客有一些不文明行为,本期内容作出提醒,呼吁大家文明出游。

不文明行为一:肆意践踏草坪

部分游客为抄近路、拍照打卡,无视禁止践踏草坪提示牌,随意踩踏绿地、碾压植被,导致草坪斑秃、泥土裸露,破坏景区绿化景观,也违背公共文明准则。

不文明行为二:文物乱刻乱画

在古建、碑刻、雕塑等文物上刻字、涂鸦、留“到此一游”,对文物造成不可逆损伤,破坏历史文化价值,严重违反文物保护规定,是法律与道德双重禁止的恶劣行为。

不文明行为三:购票插队抢位

景区售票、检票、乘车、观景等环节,少数人无视排队秩序,强行插队、争抢位置,引发他人不满,破坏公共秩序,侵害其他游客公平权益。

不文明行为四:随手乱扔垃圾

游览时随意丢弃纸巾、塑料袋、饮料瓶、果皮等,造成景区环境脏乱,加重保洁负担,污染自然环境,与绿色出游、文明出行理念相悖。

不文明行为五:公共场所随地吐痰

视公共卫生要求,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残渣,既污染环境、传播病菌,也严重影响他人游览心情与健康,是必须杜绝的不文明行为。

 

文明无小事,出行见素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遵守规则、爱护环境、尊重他人,共同守护干净、有序、美丽的旅游环境,让美景与文明一路同行!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5561242
本站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5561242 邮箱:w5561323@126.com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23215号-1 冀公网安备 1306380200004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3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