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帮扶资产收益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扎实做好雄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冀财农2023〕34号要求,现对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

一、遴选条件

县域内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企业,项目市场前景较好、经营效益稳定均可作为实施主体、具体条件如下:

1、行业龙头企业;

2、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固定资产雄厚等经营主体

3、经营主体存在失信,违法等经营行为记录的,不得作为实施主体。

二、附加条件

项目合作期限自20264月至20274月如在项目合作期间遇到政策调整,按政策调整要求整改或终止项目合作。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企业均可到雄县农业农村局报名(雄县政府综合办公楼626房间)。

报名时间:2026224—2026228

报名地址:雄县政府综合楼626房间

联系电话:0312-5561714

 

 

 

雄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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