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第二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雄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第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次抽查方案。

一、抽查时间

本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时间自51日开始至531日结束。

二、抽查方式和范围

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在系统内抽取县域内信用分类为A、B等级的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企业和公路水路工程在建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的3%。

三、抽查检查事项与人员

抽查事项为“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交通运输领域)”,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联合抽查,参加抽查的执法人员从取得执法证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人员中抽取。

四、抽查工作组织实施

本次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在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将组织会议部署抽查工作,同时对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各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按要求填写录入检查记录,完成检查通报(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通知检查对象)。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上传至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将检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在抽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发现企业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各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坚决杜绝抽查检查不到位、走形式、随意录入结果等现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项抽查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雄县交通运输局

                               202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