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地方税务局
维护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稳定工作的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维护稳定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不稳定事件,依地税局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县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不稳定因素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个体事件。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维稳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2、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3、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4、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县局决定成立维护稳定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处置维护稳定工作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
组 长:张战齐
副组长:黄增友、梁庆祝、杨宇、李志红
成员:文井泉 、张小江、刘子平、王敢柱、许万青、商爱池、韩勤、商建英、史克广、高连军、王志红、杨静
领导小组下设维护稳定工作应急办公室。主任由韩勤兼任。
维护稳定工作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维护稳定工作的应急预案;
2、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4、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5、发生突发事件时,维护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6、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
7、负责向上级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8、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和外界媒体的协调联络工作。
四、群体突发性事件处置程序
1、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按以下程序处置:
(1)值班人员第一时间上报程序:值班室(电话:5811717)
(2)值班人员第二时间上报程序: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826717)
(3)县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指挥小组立即出发赶赴现场,指挥开展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疏散无关人员、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上报和实施,负责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3、应急状态解除后,立即组织现场恢复工作;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48小时内写出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稳定工作应急办公室备案。
2017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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