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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公告

雄县改革发展局

关于废止《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

政策》的公告

 

、废止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第十条,针对各地税收优惠和财政奖补,作出了明确规定,纳入审查范围,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因此需要进行废止

、其他事项

本次废止的《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自2024516日起生效

附件: 关于废止《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公告.docx
名  称: 关于废止《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公告 索 引 号: 80011/2025-00303
发布机构: 雄县改革发展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5-10-10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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