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地方税务局1994年8月组建,现座落于县城东部铃铛阁大街738号,由保定市地方税务局与雄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保定市地方税务局领导为主。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纳税事宜。具体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社保费、文化事业费、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管理。
根据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雄县地方税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6个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科、收入规划核算科、监察室;派出机构分别是:税源监控分局、稽查局、征收分局、城区税务分局、昝岗税务分局、大营税务分局。人员定编共74名,其中行政编制73名,工勤编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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