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雄综执罚决〔2026〕4号 | 王贺楼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案 | 王贺楼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为 | 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依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及《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54项的规定,从违罚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定,逾期开展技术等级评定已超过三十天,属于一般等级,本机关决定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1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县支行 | 雄县综合执法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