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翔 (副县长、挂职):协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义霞同志分管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工业经济运行、统计、法制等方面工作,协助副县长吕伟同志分管招商引资、协同发展、金融等方面工作。协管法制办、金融办、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商务局、协同办。